俄伊《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条约》正式生效,伊朗称其为“两国双边关系史上的转折点”

【路德社·报道 ET 2025年10月3日】
10月2日,俄罗斯外交部与伊朗外交部先后宣布,《俄伊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条约》正式生效。俄方称其为“两国国家间关系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关系已达到新的广泛战略伙伴关系水平”;伊方则评价该条约是“两国双边关系史上的转折点”,并将推动双边友好关系在各领域的提升。条约由序言与47条组成,有效期20年,可自动按五年周期续展,涵盖安全、防务、金融与贸易、能源与核能、基础设施运输、人文与公共卫生等广泛领域。
核心原则与政治安全框架
条约开篇明确将两国关系定位为“全面、长期、战略”伙伴关系,强调主权平等、领土完整与互不干涉等基本原则。对外安全方面,文本写明:“在任何一方遭受侵略时,另一方不得向侵略者提供军事或其他协助,并应协助依据《联合国宪章》等国际法妥善解决分歧”;同时双方“不得允许本国领土被用于支持对方的分裂活动或敌对行动”。在地区与全球治理层面,双方将就重大议题保持密切协调,反对单边强制措施及其域外适用,并共同推动多极秩序与基于国际法的合作。
防务、情报与执法合作
安全与防务是条约的重要支柱。根据文本,两国情报与安全机构将“交换信息与经验,并提升合作水平”;在防务上设立“军事合作工作组”,制定并实施相关协议。合作内容覆盖军舰互访、军人培训与教官交流、参加防务展、开展海上搜救与反海盗等,并“在双方同意下举行联合军演”。此外,双方确认把“军事技术合作”作为维护地区与全球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按机制定期召开相关会议。执法与反恐方面,条约列举了反恐、反极端主义、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人口贩运、洗钱与恐怖融资、毒品与武器走私、文物非法交易等合作方向,并在国际刑警组织框架内协调立场与行动。
金融、贸易与制裁应对
为扩大双边经贸,条约提出多项金融与产业合作安排。文本明确提出“建立不受第三国影响的现代支付基础设施,推进以本币计价的双边结算,加强直接银行间合作并推广本国金融产品”;同时支持在自由/特殊经济区内的贸易与投资,推动联合投资、基础设施融资与产业合作,并提出在黄金开采与加工、珠宝等产业开展互利合作。就单边制裁问题,双方“将协调努力、支持多边倡议以消除单边强制措施的做法”,并承诺在各自管辖范围内“保证不适用”此类措施,必要时采取务实手段降低其对双边经贸往来的直接与间接影响。
交通走廊与互联互通
条约专章部署交通运输合作,涵盖公路、铁路、航空、海运与多式联运,并提出引入数字化运输系统。重点工程是共同推进“北—南国际运输走廊”(INSTC),旨在提升俄伊及过境货物的“无缝运输”,并为两国商品进入第三国市场创造条件。
能源与和平核能
能源板块覆盖油气全产业链合作,包括油气勘探开发、加工与运输、互供与互换业务(swap),以及面向全球与地区能源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双方还“在气体输出国论坛(GECF)与‘OPEC+’等机制内实施协调政策”。核能方面,条约写明将“在和平利用核能领域推动长期、互利的联合项目,包括核能设施建设”;同时加强可再生能源合作与经验交流。
卫生、标准与人文交流
条约设置了关务、标准与农食卫生合作:推进“简化关务走廊”、互认“经认证的经营者(AEO)”计划,促进安全供应链与通关信息互换;在动植物检疫、食品安全、计量与标准互认等方面建立协作机制。公共卫生方面,合作涵盖医疗体系建设、传染病与非传染病防控、药械监管、数字健康与人员培训等。人文与舆论领域,双方鼓励媒体协作,“共同反对针对两国的虚假信息与负面宣传”,并推动文化、教育、旅游、青年与体育交流,支持莫斯科伊朗文化中心与德黑兰俄罗斯文化中心的运作。
法律条款与生效方式
条约规定:经双方完成国内法律程序并相互书面通知后,满30日生效;有效期为20年,期满自动按五年周期续展。文本注明如对条约“解释或执行”产生分歧,以“英文文本”为准。条约同时保留双方在其他国际条约项下的权利义务,并允许在需要时另行签署实施性协议。
各方表态与背景
条约于1月17日在莫斯科由俄总统普京与伊总统佩泽什基安签署,随后俄联邦与伊朗议会分别完成批准程序。生效当日,俄外交部表示条约“为长期合作设定关键基准”,伊朗外交部在声明中强调其“转折点”意义与对友好关系水平的“提升承诺”。在俄乌冲突与地区局势动荡的大背景下,双方通过条约为未来二十年的制度化协作奠定了法律与机制基础,重点在于安全协同、能源与通道建设、以及绕开制裁的金融与贸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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