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社|闫博士说】官方背书,陈志向美法院提动议:坐实“太子集团”是中共资产,牵出中伊暗网金融体系,将引爆什么?11/13/2025
01|陈志通过律师正式回应美国司法部公告
◉ 10月14日,美国司法部出来公告。
11月10日,仍然在逃的陈志通过其律师向纽约东区联邦地区法院递交动议,请求将利害关系人提交权利主张和相关答辩材料的截止日期,从原定的2025年11月18日顺延约60天,延至2026年1月19日。
美国司法部要将冻结的12.7万枚比特币充公,美国要求在11月18日之前申请解冻,如果不申请,那美国就直接罚没了。
陈志的意思是,我还要准备证据跟你们拉扯这件事,所以需要更多的时间。因为中共明白,太子集团这个案子可不能让美国给做成案例法,一旦做成了,中共还有其他的犯罪集团、地下暗网,都会被美国一并给拆除、罚没。
◉ 这是美英两国政府自对太子集团实施制裁以来,陈志首度在法律层面做出回应,中共背书。中共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在11月9日才出的技术溯源报告,10日就被写入陈志律师的动议中去了。
动议中写道“要给陈志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捍卫其财产权益”,说美国说它是跨国犯罪组织的指控“严重不实”。
【评】这个陈志和郭文贵是一样的,都是让律师发动议,把谎话说得正义凛然,郭文贵披着一个“反共”的皮,这陈志就说自己是“东南亚最成功的商人之一,为东南亚的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这陈志“太子集团”旗下的100多个企业,涉足房地产开发、银行、金融、旅游、物流、科技、食品、生活方式等,这是涉足到东南亚等方方面面,再加上中共统战的力量,妥妥地把东南亚国家打造成了中共的“后花园”。
◉ 陈志的律师说,“仔细阅读起诉书后,并未发现任何将查获的比特币与所指控的诈骗活动联系起来的指控。相反,美国政府再次在没有任何证据或细节的情况下声称,犯罪所得被用于资助比特币挖矿活动,并且新挖出的比特币后来与从太子集团关联实体控制的加密货币交易所钱包转移的其他比特币合并。但起诉书完全没有说明政府为何认为挖矿活动是由非法所得资助的,或是这些钱包里装有非法比特币。”
【评】中共现在已经是撒泼打滚了,完全不顾法律常识和办案规范了。中共的意思是,这起诉书里说这12.7万枚比特币是用陈志诈骗来的钱再去通过投资或挖矿生出的钱,所以都是非法所得,但你司法部凭什么说这是骗来的钱生的钱?你怎么证明最初的钱是诈骗来的钱?如果这里面还有合法经营获得的钱,是不是应该区分出来?
中共这个逻辑很搞笑,因为太子集团的犯罪事实已经摆在这里了,既然你犯了罪,你启动资金是非法的,而且是持续非法所得,所以就全部视为是非法所得,都得罚没。
并且这是美国司法体系的历史性大案,美方不可能不做足准备,并且绝对知道这背后是中共这样的国家力量,而且还涉及伊朗与中共合作的暗网体系。
所以陈志的律师说起诉书披露的不够详尽这些理由根本站不住脚,因为涉及国家安全,得有国家安全的许可才能看到相关证据,而陈志的律师没有资格。而且陈志也找不到有资格的律师。
◉ 陈志作为一个刑事在逃犯,为什么会有律师代他应诉?
现在律师代他应诉是合法的,因为这是一个民事没收案。陈志的这个案子,陈志是刑事,钱是民事,人和钱分开来起诉,没问题。
民事没收的主体是非法所得,所以即便当事人逃亡,即便当事人是刑事犯,但仍可以委托律师在民事程序中出庭,主张其财产权益。这是美国制度设计的一部分,刑事逃亡+民事应诉是没问题的。但陈志肯定不敢亲自来应诉,所以只能是律师代为处理。
02|陈志律师的动议比中共官方出的那份“黑吃黑”的报告,还更明显地告诉全世界,陈志“太子集团”背后就是中共的背书。
◉ 陈志律师重要的证据就是11月9日中共官方出的这份《LuBian矿池遭黑客攻击被窃取巨额比特币事件技术溯源分析报告》,这个报告就是中共专门为陈志后续律师动议等量身定做的报告。中共的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以及各大官媒纷纷下场。
陈志的律师引用这份报告,意思是你美国政府有4年时间去追查这笔比特币来源,随后又用了16个月准备诉讼。你美国花了这么长时间,那我们要求延期60天来研究这笔钱,看看有没有你不该没收的部分。然后还说聘请了加密货币专家来检视这笔钱,说交易复杂,需要大量时间,所以旷日持久。以此说明他们这是合理诉求。
陈志本人作为中共的白手套,中共并不在意,可以将其保护起来,也可以将其做掉,只是看中共的需要。关键是这150亿美元的钱,而且如果能通过打官司把这笔钱从美国手里要回来,那就成了“干净的钱”。中共想得是挺好,但是美国又不傻。
◉ 这个动议的写法和内容,一看就不是一般律师事务能操作的。跟这个律师事务所对接,让他们出这份动议的就是中共官方团队,里面内容是中共官方认可的叙事。这里的政治语言、网络安全叙事以及专门提到的国家级黑客的指控,这绝不是一个美国律师敢随便说的,这个律师只能说是应客户要求这么写才行。这个动议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利用中共出的那份报告,塑造一个“黑吃黑”的叙事,然后在此基础上,把太子集团这个跨国电诈模式,改成一个合法矿池被美国盗走的资产。这是中共超限战的精髓:法律战+舆论战。
美国财政部制裁“太子集团”是给的定性是“跨国犯罪组织”,现在中共跳出来给陈志“太子集团”洗白,这就是国家级保护伞介入的铁证。
◉ 美国允许陈志提交动议,的原因有:
❶ 法律授予的权利;
❷ (重点)美国到处都在给中共设陷阱,这也是陷阱。现在司法部正在做的是资产没收和对“太子集团”国家级背书的取证。司法部要取证的就是:“太子集团”是跨国犯罪组织,背后有中共背书。就像委内瑞拉的“太阳集团”背后是马杜罗政权。
司法部正在搜证过程中,在这个关头,陈志的律师出手,带着中共的官方文件和中共的背书来告诉美国司法部,陈志是合法的,钱是合法的,人是合法的,商业也是合法的。这就中共自己证明这“太子集团”背后就是我中共,我就认为它是合法的。
中共的国家机关在这里面完全套进去了,这比中共在芬太尼问题上的自投罗网更加明显、更加彻底。
◉ 美国的调查这才只是开个头而已,陈志律师的这份动议里每一句话,都是未来刑事案和进一步调查使用的证据。这份动议看下来:
❶ 跟中共官方舆论完全同步
❷ 本身陈志就已经暴露出跟红色资本链、跟中共-习近平的深度勾结,就是中共在海外的政治代理资产和黑手
❸ 这触动了中共以东南亚为基地的绝对的灰色产业链,包括:“杀猪盘”诈骗、强迫劳动、人口贩卖、器官移植、资本洗钱等,还包括外交渗透、情报活动。
这个动议就是给美国递了一份铁证:陈志与中共官方协同作战,可调动国家机关为其背书来攻击美国
03|陈志和”太子集团“涉及的民事和刑事案,法律程序问题。
◉ 为什么美国现在要先打民事没收?
司法部现在已经将刑事案件立案,陈志在逃。按照美国法律,人在逃,刑事案不能推进,美国是允许先打民事没收财产这部分案件的。
民事案件程序本就慢,容易转移资产,那这边财产涉及国际洗钱,美国就必须先予以冻结,避免你利用刑事案件未结的过程搞事,那就是先民事没收。
150亿美元级别,资金链背后的钱包、服务器、矿池、交易所这些都要控制,而且整个涉及30多个国家,需要跨国司法协助。而跨国司法很容易被中共干扰。美国民事没收之所以可以说如果陈志方面11月18日之前不回应,就要直接没收,那是因为这是美国自己就可以处理的部分,不需要外国合作。
中共是一定要想尽办法把这150亿拿回去的,但它没有别的办法,只好找律师写动议,用上庭应诉的方法来把这钱要回去。中共已经将其视为国家级的危机了。这绝对是其核心资产。
在民事诉讼中,陈志的律师重点引述了中共官方的报告,那就是中共官方在美国的民事罚没案中直接插手美国司法程序。这又是一重罪。
◉ 如果陈志一直不出现,刑事审判怎么办?
中共不会让陈志来出庭接受刑事审判,哪怕把他弄死也不会让他出庭。
在美国刑事审判大部分情况下是不能缺席审判的,目前相当于刑事审判按下了暂停键。民事这边可以照样调查、进展下去,还可以继续通缉。
◉ 美国的公告都说了,财政部、FBI、缉毒局、司法部全部参与,而是是司法部里的国家安全司,所以这就是跨国反恐、反奴役。公告中称这是美国历史上最大的一起诈骗案。
在美国看来,中共官方出具的那份《技术溯源分析报告》就是中共国家级资产、国家来保护的铁证。而且,美国在调查反恐、反洗钱、反胁迫的大型案件中,最重视的就是:这个背后有没有国家级介入,有没有国家行为在保护跨国犯罪,或是利用舆论战、法律战阻挠美国司法。
这就是中共的自投罗网。
美国这次肯定是不光要没收这12.7万比特币,还要定为「跨国犯罪国家庇护」。中共的加密资产,只要是这种形式的,只要是在海外的,也一样可以锁定并追回。说实话,中共还有多少这样的资产在冷钱包里被人移走了,只是还没挪到美国司法部账上。
美国已经通过中共的行为模式,通过中共的信息战、官媒、水军信号,通过法庭证据链的一致性判断出:中共在国家级协调,陈志不重要,但这个犯罪集团、产业和收益中共要为其辩护、打掩护、干涉司法。
04|中共主动供认中伊暗网金融体系,将引爆什么?
◉ 美国司法部公告中有一个还没有明确开始披露、放在聚光灯下的点,中共已经急不可耐地在其官方文件中已经写出来了。
“LuBian矿池(LuBian mining pool)成立于2020年初,是一个快速崛起的比特币矿池,以中国和伊朗为主要运营基地。”
这个时间点就是疫情之后,习认为东升西降、可以对美展开大攻势、习在庆祝“伟大胜利”的时候,LuBian矿池成立并崛起。
“以中国和伊朗为主要运营基地”。这个国家背书的诈骗产业,是与伊朗合作的,不光是提供冷钱包,还包括挖矿奖励和分配。
中共胆敢和伊朗在一起搞这么大的交易所,从反情报角度看,这就是中共和伊朗联合的一个地下暗网金融基础设施的节点。
这个情报美国肯定掌握了,只是没说,这是中共官方文件主动“供认”出来了。不明就里的群众看到这句话,也知道了,美国这个罚没是百分百合理合法。
LuBian矿池的结构特征,是典型的国家级规避制裁的暗网通道,运营中心在伊朗。现在谁敢跟伊朗有这么大金融合作?伊朗是长期被美国、联合国制裁的。大量公开资料显示伊朗是依靠加密货币来规避制裁的。
中共这份公安部下属的信息中心的报告就是主动告诉美国,中伊在搞规避制裁的合作。
◉ “LuBian矿池的运营模式包括挖矿奖励的集中存储和分配。矿池地址中比特币并非存储在受监管的中心化交易所,而是存在于非托管钱包中。非托管钱包(也称冷钱包或硬件钱包)……”
“冷钱包”这个模式本身也很合适做「跨境隐蔽资金池」的方式,没有监管、没有KYC、不易被法院冻结。这是最好的「影子金库」。
“挖矿奖励的集中存储和分配”这句话又撞枪口了。
正常的矿池,用户多、地址多,出块效益后很快向外分散,收入按比例打给“矿工”,是分散型的钱包模式。LuBian矿池,按照中共自己的确认以及美国官方的链上分析,这么巨量的比特币长期集中在少数的核心地址,这个行为不像是一个“挖矿➡️派发➡️生利”的中心,更像是一个资金池。意味着,这不是一个正常运作的交易所模式,而是一个特定资金方集中运作的池子,打着一个交易所的名义而已。这就是典型的「高风险金融节点」
美国财政部和相关情报公司过去几年就一直在讲:伊朗在用比特币挖矿,然后将被制裁的石油收入、外汇收入洗白,再通过加密资产回流本国用于代理人网络。
这个对照“LuBian矿池”,这是教科书级的中伊规避制裁的模式案例,而且被美国逮到了完整链条。所以中共现在吓死了,一定要把这个洗白。
从反情报角度来看,美国是一定要用这个来调查中伊是怎么规避制裁,怎么用来做地下金融结算结构的重大案例。所以说这是“历史性的”。
现在可以合理推断“LuBian矿池”就是中共和伊朗的黑金结算层面的靶子,是规避制裁、电诈、反人类罪行的资金流载体,这是中共的暗网财政金库之一。
◉ 为什么美国司法部这个起诉书是今年10月才发出的?
去年7月这笔比特币就转移到FBI账上了,这一年时间中,今年6月的“12日战争”彻底打掉了伊朗的核能力。路德社一直说,「无核化」是 Open up China,真正追责中共的切入点。打伊朗就是给中共打样。
所以今年10月发出这份起诉书,是等6月打掉伊朗核能力,以及9月30日恢复对伊朗的制裁,对中共二级制裁生效。所以美国就将中伊合作地下暗网规避制裁的案子通过陈志“太子公司”的案子搬上台面。
这更证明了,这届川普政府在灭共推动上是国际性的联手,是外科手术式的精准打击。
05|中共列管13种前体化学品,将美加墨三国列为“特定国家/地区”是中共的自杀式操作
11月10日,中共发布: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调整《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特定国家(地区)目录》的公告
其中包括,美、加、墨三国,列为“高风险国家(特定国家/地区)”,列名13种“易制毒化学品”
此外同一个法案中还有一个2005年中共列的名单,不能向缅甸、老挝、阿富汗出口41种“易制毒化学品”。
中共以为说一个“特定国家/地区”,不叫“高风险国家/地区”,中共可以自己解释含义。
中共在2005年将缅甸、老挝、阿富汗列为“特定国家/地区”
“特定国家/地区”这个词在美国缉毒局以及国际法眼中,就是国际社会认定的「毒品的高风险目的地」。国际法对此的定义是:如果一个国家把它的毒品、化学品列到一个法案里,证明说这些是去某些高风险地区的,那就说明你中共国官方同意,这条从你的国家到特地地区的链条是需要加强管制的。
中共将美、加、墨三国列为“特定国家/地区”,意味着中共在11月10日承认:中共国是芬太尼的来源国,美、加、墨三国因中共国来源的化学品处于特殊危险境地。而且不仅限于芬太尼,因为中共写的是“易制毒化学品”。就是说,在中共国眼中,所有易制毒化学品都是主要向美加墨流入,造成危害,所以是特别危险的状态,中共必须要进行监管,因为中共已经承认了自己是源头国,如果不主动监管,那在法律上是可以合理执法的。
也意味着,美加墨是中共国易制毒化学品的受害高风险地区。
简单说,就是中共给美国的法律提供了铁证,中共国承认了美国是国家级受害者,中共国在外国政府责任链条上,中共国实体参与了毒品的扩散。这是美国和其他国家追责、制裁的依据,以及未来随时升级指控的依据。
这相当于中共给了美国一个永久性、不可撤回的自我承认的证词,国家责任已承认。
06|CNN报道中共国在帮伊朗重建飞弹库,美国议员要求川普必须采取行动。
CNN上月报道了中共给伊朗提供高氯酸钠制造导弹前体。现在是民主党议员要求川普对此做出回应。
两党打架、政府关门,中共在那里开心,看不懂两党政治,这下又傻眼了。
现在再结合陈志“LuBian矿池”的案件,政府一重开,首先就是以伊朗为切入点打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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