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司法部新闻稿《联邦陪审团裁定光纤激光专家经济间谍与窃取商业秘密罪名成立》译文

Fiber Laser Expert Convicted by Federal Jury of Economic Espionage and Theft of Trade Secrets
联邦陪审团裁定光纤激光专家经济间谍与窃取商业秘密罪名成立
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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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务办公室
王吉(音译)意图利用相关信息在中国创办企业
联邦陪审团裁定,来自纽约州佩因特德波斯特的王吉,63岁,就2项经济间谍罪、1项窃取商业秘密罪、1项企图实施经济间谍罪及1项企图窃取商业秘密罪成立。美国司法部国家安全司助理司法部长约翰·艾森伯格与美国纽约州西区联邦检察官迈克尔·迪贾科莫共同宣布了该裁决。
约翰·艾森伯格表示:“昨日,联邦陪审团认定王某从其雇主窃取敏感的国防研究,并企图以此牟取私利,损害我国国家安全。我们将继续打击经济间谍活动,并追究那些无视我国产品出口管制法律、无视美国技术安全者的法律责任。本案裁决再次表明,此类背信行为不会不受惩罚。”
迈克尔·迪贾科莫表示:“此次定罪凸显了保护在美国开发的、尤其具有军事应用价值的商业秘密的重要性。我的办公室将继续追查并起诉窃取此类信息的个人。”
王某出生于中国,1998年移民美国进入康宁公司工作。2002年至2007年间,王某被指派参与由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DARPA)与康宁公司共同资助的联合研发项目。该为期5年、经费1140万美元的项目,旨在研发用于高功率激光的光纤,兼具军事与商业应用。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与康宁公司拟将光纤激光器的功率提升超过1000倍。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寻求利用该技术发展可击落无人机与导弹的激光武器。
约在2016年7月1日,王某窃取了数百个包含该项目所生成非公开数据的文件,其中包括可使其制造各类特种光纤(包括用于光纤激光器)的商业秘密制造工艺技术。
在窃取商业秘密文件的前10天,王某申请了“中国千人计划”奖。“千人计划”奖系中国政府针对出生于中国、后移民美国并在科学与技术领域学习或工作的人士设立的项目,通过向回国人员承诺数百万美元投资以激励其回国。王某在窃取商业秘密文件后2个月即被选为“千人计划”奖获得者。
至少在2014年至2017年期间,王某一直与中国政府机构就于中国设立特种光纤企业进行谈判。王某谋求从中国政府机构处获得数千万美元投资,上述机构将成为其新企业的股东。王某的商业计划显示,其计划利用所窃取的商业秘密文件在中国开办该企业。其商业计划亦强调相关技术的军事应用。在其中一份提交给中国政府机构的商业计划中,他称特种光纤“也可安装在军用车辆上”,包括“坦克”。王某声称,将该技术用于军用车辆可能“成为决定胜负的关键”。最终,执法部门及时介入,阻止了王某创办新企业并利用所窃技术的图谋。
联邦调查局反间谍处助理处长罗曼·罗扎夫斯基表示:“王某窃取了康宁公司与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投入数百万美元研发的敏感技术,以填满自己的口袋,并助长我方对手破坏美国国家安全。多年来,中国政府发动了广泛的经济间谍行动,意在让我国陷于风险、令美国企业破产。此次定罪明确表明,联邦调查局及其伙伴将继续追究任何试图为我方敌对方窃取美国创新成果之人的法律责任。”
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出口执法办公室纽约外勤办事处特派员负责人乔纳森·卡森表示:“工业与安全局将继续与执法伙伴及业界一道,防止敏感技术被非法转移。”
本案裁决源于以下机构特工的调查:联邦调查局特工(在特派员负责人菲利普·特赫拉的指挥下)与美国商务部出口执法办公室纽约外勤办事处特工(在特派员负责人乔纳森·卡森的指挥下)。国土安全调查处密歇根州底特律办事处亦提供了支援。案件由美国纽约州西区助理联邦检察官梅根·K·麦奎尔与司法部国家安全司反间谍与出口管制处庭审律师尼古拉斯·亨特、布伦丹·吉尔里共同起诉。
依法,经济间谍罪最高可判处15年监禁;窃取商业秘密罪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宣判定于2026年4月15日下午2:00在主持审理本案的美国联邦地区法官弗兰克·P·杰拉西(小法官)庭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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