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中国人向美国输入“吨级”芬太尼前体被定罪 其中一人被判15年

【路德社·简讯 ET 2025年8月24日】
美国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指控武汉的湖北阿玛维生物及其主管人员,向美国输出芬太尼前体并进行洗钱。起诉书于2023年6月23日解封;两名核心被告王庆洲与陈一一在斐济被驱逐出境后由DEA拘押并转押至纽约受审。
被告身份与分工(起诉书界定)
- 王庆洲(英文名 Bruce Wang):公司实际负责人/主要执行官,批准订单与发货、谈判数量与价格,并控制公司用于收款的加密货币钱包。
- 陈一一(英文名 Chiron Chen):公司市场经理,主域名登记人与对外联络人之一;多次为王庆洲口译/翻译并参与谈判与会面。
- 杨某(化名“Er Yang/Anita”,在逃):销售,直接与“客户”沟通,负责报品名、价格、到货与配方建议。
- 公司实体:湖北阿玛维生物公司(Hubei Amarvel Biotech,AmarvelBio),注册地武汉。
美国纽约南区起诉武汉湖北阿玛维生物及其骨干:通过站群公开兜售、改名报关与加密钱包收款,向美国供应芬太尼前体。从2023年1月,纽约截获实物,到同年6月,两名主犯在斐济落网并押解至纽约。2025年初陪审团裁定王庆洲、陈一一“合谋进口前体”“洗钱共谋”有罪、“芬太尼贩运共谋”无罪;2025年8月媒体报道陈一一被判15年,王待判,销售杨某在逃。

DEA 简报,详见文末
案情时间线及细节
2022年11月17日—12月1日|最初接触与“知情”
公司销售杨某(化名“Er Yang/Anita”,在逃)通过加密聊天与美国缉毒局线人CS-1谈单。线人直说“我在做芬太尼”,杨某回“我知道(I know)”,并继续推进供货。
2022年12月|锁定纽约收件、承诺品类
杨某确认向曼哈顿地址发货:约1千克 1-BOC-4-AP、1千克 1-BOC-4-哌啶酮(1-BOC-4-piperidone)、1千克甲胺(冰毒前体);12月26日发来美国邮政面单图片。
2023年1月18|首票实物截获
美国缉毒局(DEA)在布鲁克林截获该包裹并开箱:三袋化学品分别为 999.7克 1-BOC-4-AP、1002.6克 1-BOC-4-哌啶酮、893.6克 甲胺;按原计划该批次正运往曼哈顿收件地。
2023年3月23日|曼谷会面(录音)与“技术支持”表态
王庆洲、陈一一从中国赴泰国曼谷与DEA另一线人CS-2见面(录音在案)。两人表示可向纽约持续供应吨级前体。王庆洲称公司在墨西哥有很多客户;如果需要成品(芬太尼)方面的帮助,“可以联系他们的墨西哥客户”。陈一一用英语补充:“我们在美国和墨西哥有很多客户,他们知道怎么生产,知道方法。”
2023年4月10—14日|“210千克前体 → 50–55千克芬太尼(约2500万致命剂)”,并付押金
4月10日,视频通话确认约210千克前体计划(含1-BOC-4-AP)。CS-2明示:将产出50–55千克芬太尼(以2毫克/致死估算,约2500万剂)。4月11日,群聊确认下单。4月12日开具抬头为湖北阿玛维生物的形式发票(列出1-BOC-4-AP的CAS:125541-22-2)。4月14日,按杨某指示,DEA向王庆洲控制的钱包支付等值40,934美元加密货币(此前3月9日已先付4,976美元订金)。
2023年4月29日—5月5日|改线加州、仓库取货与鉴定
杨某通知货物已到洛杉矶附近仓库;她在群聊解释:纽约近期严格检查“成品”前体,所以这票改发加州。5月5日,DEA在仓库提货(8箱,液体桶与粉末袋混装)。实验室鉴定粉末样本为邻甲基-N-BOC-4-AP(1-BOC-4-AP的近似替代物,属至少一种芬太尼类似物的前体)。
2023年5月9日—6月8日|放大到“每月3吨”、转场斐济复谈与到案
5月9日,在视频通话中,王庆洲/陈一一称可按每月3吨持续供货,并要求再付约2万美元的加密订金。6月8日,二人从中国赴斐济与CS-2复谈(录音在案),讨论多吨级订单、支付节点、新钱包与卡芬太尼(carfentanil)等;同日两人被当地当局拘押并驱逐出境,6月9日,在檀香山(火奴鲁鲁)首次出庭,随后押解至纽约。
2023年6月23日|案件解封与对外公布
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SDNY)解封对湖北阿玛维生物、王庆洲、陈一一、杨某的五项重罪起诉:
1)芬太尼贩运共谋;
2)合谋进口用于制造芬太尼的前体(1-BOC-4-AP);
3)进口1-BOC-4-AP;
4)进口甲胺;
5)洗钱共谋。
同日,美国司法部(DOJ)发布通报。
公司站群与掩护手法(长期证据)
起诉材料与官方通报显示:公司以主站与多“店铺站”公开推销前体,打“墨西哥热销 + 100%隐蔽运输 + 保证清关”;并宣称可用狗粮/坚果/机油等民用品外包装与改名报关“保通关”。部分站点展示寄往库利亚坎(锡那罗亚贩毒集团据点)的到货截图;主站将 1-BOC-4-AP 标注为“现货”。
2025年1月30、31日|陪审团裁决(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Paul G. Gardephe)
两人有罪:合谋进口芬太尼前体(1-BOC-4-AP)、洗钱共谋;
王庆洲另有罪:进口1-BOC-4-AP与进口甲胺两项;
两人无罪:芬太尼贩运共谋。
同轮行动,官方通报再查封 7 个域名与 4 个加密账户(约90万美元);此前2023年6月 已先行查封 5 个网站(含主域名)。
2025年8月18—22日|量刑排期与媒体报道判刑
8月18日,陈一一在TM-705法庭进入宣判(量刑)程序(SDNY 官方周程表);8月22日,多家媒体报道:陈一一被判处15年(180个月)监禁。其在纽约大都会拘留中心拍摄的近照作为2025年8月21日提交的量刑材料附件,被媒体引用。
参考资料
- 2023年6月23日,司法部:《美国 律师宣布对中国化学公司和高管提出芬太尼贩运、前体进口和洗钱指控》
- 2025年2月3日,司法部:《两名中国化学公司高管因芬太尼前体进口和洗钱计划被定罪,多个网站和加密货币账户被扣押》
- 起诉书:https://www.justice.gov/usao-sdny/file/1301716/dl?inline=
- DEA 简报: https://www.dea.gov/sites/default/files/2024-04/Operation%20Killer%20Chemicals%20Deck%206.22.23%20v29%20%28Final%20Revised%29%20%28Updated%204-1-24%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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