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加大对伊朗石油走私及在伊拉克的制裁规避方案施压

Treasury Intensifies Pressure on Iranian Oil Smuggling and Sanctions Evasion Schemes in Iraq
2025年9月2日
华盛顿——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今日制裁由拥有伊拉克与圣基茨和尼维斯双重国籍的商人瓦利德·哈立德·哈米德·萨马赖(Waleed al-Samarra’i,下称“萨马赖”)主导的一批航运公司与船舶网络,原因是其将伊朗石油伪装成伊拉克石油进行走私。该网络主要通过暗中将伊朗石油与伊拉克石油混合,并故意将其作为纯伊拉克来源对外销售,以规避制裁。此类操作已为伊朗政权及萨马赖本人带来数亿美元收入。
“伊拉克不能成为恐怖分子的避风港,这正是美国致力于反制伊朗在该国影响力的原因。”财政部长斯科特·贝森特(Scott Bessent)表示,“通过打击伊朗的石油收入流,财政部将进一步削弱其对美国及其盟友发动袭击的能力。我们将继续推动去伊朗化的石油供应,并持续破坏德黑兰逃避美国制裁的企图。”
今日行动是在2025年7月3日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对萨利姆·艾哈迈德·赛义德(Salim Ahmed Said)网络实施制裁的基础上采取的,该网络同样走私混合的伊拉克与伊朗石油,为伊朗政权带来可观收入。总体而言,这些举措体现了美国消除伊朗对伊拉克经济的恶性影响、并按照《国家安全总统备忘录第2号》(NSPM-2)对伊朗维持“极限施压”经济战役的承诺。本次行动依据第13902号行政令(E.O. 13902)实施,该令针对在伊朗经济特定部门(包括石油与石化部门)开展活动的主体。
伊朗—伊拉克网络涉入伊朗石油走私
瓦利德·哈立德·哈米德·萨马赖(al-Samarra’i)系伊拉克与圣基茨和尼维斯双重国籍人士,常驻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联酋),经营一套公司网络,管理涉向国际市场销售伊朗石油的船舶。该网络主要通过暗中将伊朗石油与伊拉克石油混合,并故意将其作为纯伊拉克来源对外销售。以保守估计,萨马赖的网络每年为伊朗及其合作方创造约3亿美元的价值。
萨马赖依赖其在阿联酋的两家公司——Babylon Navigation DMCC(下称“Babylon”)与 Galaxy Oil FZ LLC(下称“Galaxy Oil”)——来运营该网络。Babylon负责萨马赖业务的物流与航运环节,Galaxy Oil则作为其能源产品在全球市场的主要交易方。
为走私伊朗来源石油,萨马赖使用由Babylon运营的一组船舶——悬挂利比里亚旗的 ADENA、LILIANA、CAMILLA、DELFINA、BIANCA、ROBERTA、ALEXANDRA、BELLAGIO 与 PAOLA——在海上通过船对船(STS)转运于阿拉伯湾及伊拉克港口对伊朗与伊拉克石油进行混合。虽然由Babylon管理并运营这些船舶,萨马赖还依靠一批设在马绍尔群岛的空壳公司——Tryfo Navigation Inc.(Tryfo)、Keely Shiptrade Limited(Keely)、Odiar Management S.A.(Odiar)、Panarea Marine S.A.(Panarea)与 Topsail Shipholding Inc.(Topsail)——作为上述船舶的登记船东,从而进一步掩盖其对这些船舶的实际控制程度。
为掩饰其走私伊朗石油的活动,萨马赖的船舶与公开隶属于伊朗“影子船队”的受美制裁船舶进行船对船转运,以与伊朗石油部门的直接接触保持表面距离。伊朗的油轮网络包含伊朗籍与外籍船舶,专门通过隐匿油运来规避国际制裁。萨马赖的船舶亦采用其他规避技术隐藏其活动,例如夜间进行不安全的船对船转运、自动识别系统(AIS)信号欺骗,以及AIS位置报告中出现明显的空白区段。
依据第13902号行政令,萨马赖与 Babylon 因在伊朗经济的石油部门开展活动而被指定(制裁)。
依据第13902号行政令,Galaxy Oil 因为被萨马赖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或代表其行事(包括声称代表其行事)而被指定。
依据第13902号行政令,ADENA、LILIANA、CAMILLA、DELFINA、BIANCA、ROBERTA、ALEXANDRA、BELLAGIO 与 PAOLA 被识别为 Babylon 享有权益的财产。
依据第13902号行政令,Tryfo、Keely、Odiar、Panarea 与 Topsail 因被 Babylon 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或代表其行事(包括声称代表其行事)而被指定。
制裁影响
因今日行动,被指定或被封锁人员在美国境内或由美国人持有或控制的所有财产及财产权益均被冻结,并必须向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报告。此外,任何由一个或多个被封锁人员直接或间接、单独或合计持有50%及以上权益的实体亦属被封锁。除非依据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签发的一般或特定许可证获授权,或属豁免情形,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规章通常禁止美国人在美国境内(或经由美国)进行的、涉及任何被封锁人员之财产或财产权益的全部交易。
违反美国制裁可能导致对美国与外国个人处以民事或刑事处罚。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可在严格责任基础上对制裁违规处以民事罚款。有关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执行美国经济制裁的更多信息,请参阅《经济制裁执法指南》。此外,金融机构及其他个人如与被指定或其他被封锁人员进行特定交易或活动,也可能面临被制裁风险。上述禁止事项包括:向任何被指定或被封锁人员提供或为其利益提供任何资金、货物或服务,或从其处接受任何资金、货物或服务。
此外,与今日被指定人员相关的某些交易,可能使参与的外国金融机构面临次级制裁风险。对于明知代表依据相关权限被指定人员进行或促成任何重大交易的外国金融机构,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可禁止或施加严格条件,限制其在美国开立或维持往来账户或代付账户。
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制裁的效力与公信力不仅源自其将人员列入“特别指定国民与封锁人员名单”(SDN名单)的权力,也源自其依法将人员从该名单移除的意愿。制裁的最终目标并非惩罚,而是促成行为的积极改变。关于如何申请从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名单(包括SDN名单)移除的流程或提交请求,请参阅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有关“提交从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名单移除申请”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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