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财政部通稿《财政部制裁为朝鲜武器项目牟取资金的军火贩运网络及金融协助者》译文

Treasury Targets Arms Trafficking Network
and Financial Facilitators for DPRK Weapons Programs
2025年9月25日
华盛顿——今天,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依据相关制裁权限,指定并制裁五名个人和一家实体,原因是他们为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DPRK)政府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WMD)与弹道导弹项目牟取非法收益,其中包括向缅甸军政府出售武器。
财政部负责反恐与金融情报事务的副部长约翰·K·赫利(John K. Hurley)表示:“朝鲜非法武器项目对美国及我们的盟友构成直接威胁。在财政部,我们将继续拆除支撑这些项目的金融网络。”
本次定向行动聚焦于朝鲜政府机构在海外的代表,他们是该政权为其非法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与弹道导弹项目融资的关键节点:朝鲜矿业发展贸易公司(KOMID)与侦察总局(RGB)。这两家机构均已被联合国与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列入制裁名单。朝鲜矿业发展贸易公司(亦称“221总局”)是朝鲜的主要军火商,负责出口包括弹道导弹与常规武器关键设备在内的货物。侦察总局则负责策划该政权的军事与情报行动。两家机构在世界多国设有办事处与代表,通过设立空壳公司伪装外汇收入,并将资金非法回流平壤。
今日的指定还涵盖一个促成朝鲜矿业发展贸易公司与缅甸军政府之间军火交易的关键网络。自2021年2月1日缅甸军方发动政变、推翻民选政府以来,该军政府在针对反抗力量的军事行动中依赖无差别的空袭与炮击。由此造成的军事空袭破坏了包括学校、宗教场所与医院在内的基础设施,并导致大量平民伤亡。今日行动切断了这些对缅军售,阻断了朝鲜政权一条重要的资金来源。
缅甸军购网络
皇家顺蕾有限公司(Royal Shune Lei Company Limited)是一家缅甸军购公司,最早于2022年为缅甸军方撮合与朝鲜矿业发展贸易公司(KOMID)的军火交易。为促进进一步销售,自2023年末起,觉苏妙敏(Kyaw Thu Myo Myint)与首席执行官廷妙昂(Tin Myo Aung)前往中国,与朝鲜矿业发展贸易公司代表举行多次商务会谈。该公司员工亦赴北京为一支拟访朝的缅甸代表团办理签证。金永柱(Kim Yong Ju),即朝鲜矿业发展贸易公司驻北京副代表,与其他该公司代表、廷妙昂及觉苏妙敏合作,经由皇家顺蕾有限公司为缅甸空军协调采购两类航弹制导组件,以及炸弹与机载监视设备。为便于测试与敲定订单,朝鲜矿业发展贸易公司向皇家顺蕾有限公司提供了航弹制导组件样品。昂科科乌为皇家顺蕾有限公司董事。
皇家顺蕾公司军购网络的指定
皇家顺蕾有限公司与觉苏妙敏依据第13551号行政命令被指定,理由是其曾试图直接或间接提供与任何武器或相关军需物资制造、维护或使用有关的培训、建议或其他服务或协助,或从事相关金融交易,而上述军需物资拟向朝鲜进出口或在进出口后与朝鲜有关联。二者亦依据第14014号行政命令被指定,理由是在缅甸经济的国防部门从事经营活动。皇家顺蕾有限公司还曾于2024年10月被加拿大与英国指定、于2023年12月被欧盟指定。

廷妙昂与昂科科乌依据第13551号行政命令被指定,理由是其直接或间接代表或自称代表皇家顺蕾有限公司行事,而该实体的财产及财产权益已依据第13551号行政命令被冻结;同时二人依据第14014号行政命令被指定,理由是其作为或曾作为皇家顺蕾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或官员,而该实体因与其负责人或官员任期相关的活动已依据第14014号行政命令被冻结。
金永柱依据第13687号行政命令被指定,理由是其直接或间接代表或自称代表朝鲜矿业发展贸易公司行事,而该公司的财产及财产权益已依据第13687号行政命令被冻结。
朝鲜侦察总局代表
南哲雄(Nam Chol Ung)是美国已指定的侦察总局的一名情报官兼代表,至少自2013年以来,他一直代表朝鲜政府参与多项海外创收活动。南哲雄在老挝与泰国构建了一个庞大网络,旗下拥有多家公司与餐馆,甚至包括一家度假村,并利用这些企业为政权洗白外汇收入。其中包括从事进出口业务、向东南亚国家走私朝产烟草制品的公司。南哲雄还签署了向朝鲜进口货物的贸易合同,包括为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已指定的朝鲜小白水联合公司(Korea Sobaeksu United Corporation)进口货物。
南哲雄依据第13551号行政命令被指定,理由是其直接或间接代表或自称代表侦察总局行事,而该机构的财产及财产权益已依据第13551号行政命令被冻结。
制裁影响
因今日行动而被指定或被冻结人员在美国境内、或由美国人士持有或控制的所有财产及财产权益均予以冻结,并须向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报告。此外,由一个或多个被指定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单独或合计持股达到50%及以上的实体,同样被视为被冻结。除非获得该办公室签发的一般或特定许可证,或另有豁免,其相关法规通常禁止美国人士在美国境内(或经由美国)进行任何涉及被指定人员财产或财产权益的交易。
违反美国制裁可能导致对美国与外国个人处以民事或刑事处罚。该办公室可依据严格责任标准对制裁违规行为处以民事罚款。有关其对美国经济制裁执行的更多信息,请参阅该办公室的《经济制裁执法指南》。此外,金融机构与其他个人如与被指定或其他被冻结人员进行某些交易或活动,也可能面临被制裁风险。禁令包括:任何人不得向任何被指定或被冻结人员作出或提供资金、货物或服务,或为其受益提供上述内容;亦不得接受来自任何此类人员的资金、货物或服务。非美国人士也被禁止促使或共谋促使美国人士有意或无意违反美国制裁,以及从事规避美国制裁的行为。
此外,涉及今日被指定人员的某些交易,可能使参与的外国金融机构面临次级制裁风险。对于明知代表依据相关权限被指定人员进行或促成任何重大交易的外国金融机构,该办公室可在美国禁止或对其开立或维持代理行账户或代付账户施加严格条件。
该办公室制裁机制的效力与公信力不仅源自其有权指定并将人员列入“特别指定国民及被封锁人员名单(SDN名单)”,也源自其在符合法律的情况下愿意将人员自该名单上移除。制裁的最终目的不是惩罚,而是促成行为产生积极改变。有关申请从该办公室名单(包括特别指定国民及被封锁人员名单)移除的流程与信息,请参阅关于“提交从名单移除请愿”的指南。
有关今日被指定人员的更多信息,请点击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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