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会提出《撤资法案》:主张美国退出联合国、停止资助并撤销联合国在美豁免

【路德社·报道 ET 2025年9月26日】
美国会两院共和党议员于今年2月推出《2025年完全脱离联合国困局法案》(Disengaging Entirely From the United Nations Debacle Act of 2025,简称《撤资法案》、DEFUND Act)。参议院版本由犹他州联邦参议员迈克·李发起,田纳西州参议员玛莎·布莱克本、佛罗里达州参议员里克·斯科特联署;众议院版本由得州联邦众议员奇普·罗伊牵头。两案目前均处于“提案”阶段,分别转交参众两院外交相关委员会审议。
参议员迈克·李在宣布提案时表示,“不能再给联合国开空白支票。美国人的血汗钱被投入与我们价值观背道而驰的项目,纵容暴君、出卖盟友、传播偏见。凭借这部法案,我们将走出这一场‘困局’;如果未来与联合国再有接触,必须按我们的条件,并且有铁定的退出条款。”众议员奇普·罗伊说,“联合国不配得到美国纳税人的一分钱,也不该得到我们的任何支持;我们应该立即撤资并退出。”两人的表态奠定了法案的基本政治目标:切断资金与制度性依附,重新确立美国对是否、以及如何参与联合国体系的主导权。
从条款看,两院版本的核心内容基本一致,主要包括:
第一、终止美国的联合国成员资格。法案要求总统结束美国在联合国以及所有正式隶属机构、专门机构、委员会等组织中的成员身份,并关闭美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
第二、废止法律基础与总部协定。法案明确废除《1945年联合国参与法》以及《联合国总部协定法》,并宣布美国撤出与联合国关于纽约总部所在地的政府间协定。
第三、全面停止资助。自法案生效起,不得再为联合国及其机构拨付会费或自愿捐款;仅允许为“退出与撤离的必要善后”拨款。
第四、不再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法案规定美国不得参与任何联合国维和行动。
第五、撤销在美特权与豁免。法案要求联合国及其机构不得使用美国政府的物业与设施,并取消联合国官员及各国常驻团人员在美国享有的外交特权与豁免。
第六、退出世界卫生组织。法案废除1948年允许美国加入世卫组织的国会决议,以法定形式确认与WHO脱钩。
第七、终止与联合国体系相关的各类公约/协定参与,并停止履行残余职能。
第八、防止“自动重返”。任何未来重返联合国或其机构的安排,必须经参议院“建议与同意”;且批准文书必须写入可单方面退出的保留条款。
第九、告知与执行。法案要求国务卿就上述决定向联合国及其相关机构正式通知。
从背景看,这一立法努力也与行政层面的政策取向相呼应。今年2月初,白宫发布总统行动,宣布停止或审查对若干联合国机构的资助,并要求对美国支持所有国际组织进行系统性评估,点名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工程处等实体“需要重新审视”。国会版《撤资法案》则把“暂停资助与审查”的思路进一步法典化、制度化,同时将退出与豁免问题一并纳入。
立法层面,DEFUND Act 属于框架性“退出—止付—去豁免”组合拳:一方面通过废法与禁资,切断美国对联合国体系的财务与法律依附;另一方面以“参议院同意+退出条款”设定未来重返的高门槛与安全阀。其能否推进,取决于两院委员会审议与院会表决的政治力学,以及行政部门与盟友在联合国议题上的现实考量。但无论结果如何,该案清晰呈现出美国一部分政治力量对联合国的功能评价、成本收益与国家主权边界的重新界定。
- 参考链接
- S.669——〈2025年完全脱离联合国困局法案〉全文(参议院版)
- H.R.1498——〈2025年完全脱离联合国困局法案〉全文(众议院版)
- 迈克·李参议员:提出〈撤资法案〉,推动美国退出联合国(新闻稿)
- 福克斯新闻:议员发起让美国退出联合国的努力
- 白宫总统行动:撤出并终止对部分联合国组织的资助,并审查对所有国际组织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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