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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明征服野蛮”—–川普呼唤的罗马精神的灵魂
在人类历史上,罗马帝国是一个极具代表性的文明,它的扩张并不仅仅依赖武力。罗马人往往自视为“文明的传播者”,认为他们的使命是在征服的同时,将秩序、法律与生活方式带给所谓的“野蛮人”。这种观念可以概括为“以文明征服野蛮”,其根据来自思想文献、制度实践以及历史效果三方面。
罗马人并不单纯把征服理解为军事上的胜利,而是带有文化与使命的色彩。维吉尔在《埃涅阿斯纪》中有一句最能代表罗马精神的话:“罗马人啊,记住,你的使命是以帝国来治理万邦:将和平的秩序加诸人间,怜悯顺服者,征服骄傲者。”这说明罗马人强调,他们的职责不是像希腊人那样追求艺术和哲学,而是将秩序带给混乱的世界。西塞罗在《论法律》《论共和国》中提出,法律是使人类摆脱野蛮进入文明的关键。他认为罗马之所以伟大,不仅因为军力,更因为拥有普遍有效的法律与制度。塔西佗在《阿古利科拉传》中提到,不列颠人“称呼我们的征服为文明,而这实际上是奴役”。虽然带有讽刺意味,但正说明罗马人确实以“文明”作为征服的正当理由。
罗马在实际治理中并非单纯压制,而是采取了制度化的“罗马化”政策。道路、桥梁、水道和城市在行省广泛修建,使新征服地区迅速融入帝国网络。罗马法推广至行省,取代部落习俗,提供更稳定的社会秩序。罗马还逐渐将公民权授予被征服民族,从意大利同盟,到高卢、西班牙,直至公元212年卡拉卡拉敕令几乎让全帝国自由人都成为罗马公民。这样的做法,把“野蛮人”逐步纳入文明共同体。
由于这种“以文明征服野蛮”的理念和实践,许多被征服的民族——如高卢人、西班牙人、部分日耳曼人——很快罗马化,开始认同自己是罗马人。罗马灭亡之后,欧洲仍把罗马制度与法律当作文明标准,中世纪的神圣罗马帝国、拜占庭帝国都自称为“罗马”的继承者,证明这一观念留下了深远影响。
“以文明征服野蛮”并非现代人的附会,而是罗马人自身的思想与实践。古典文献中有明确的论述,制度政策中有具体的落实,历史结果中更有持久的印证。罗马的武力只是手段,最终目的则是通过法律、秩序与文化将不同的民族整合进一个更高层次的文明共同体。这正是罗马文明与单纯的军事征服之间的根本区别。
维吉尔《埃涅阿斯纪》
Tu regere imperio populos, Romane, memento; hae tibi erunt artes: pacisque imponere morem, parcere subiectis et debellare superbos.
——“罗马人啊,记住,你的使命是以帝国来治理万邦:将和平的秩序加诸人间,怜悯顺服者,征服骄傲者。”
西塞罗《论法律》
Legum servi sumus ut liberi esse possimus.
——“我们是法律的奴隶,才能成为自由的人。”
塔西佗《阿古利科拉传》
Auferre trucidare rapere falsis nominibus imperium, atque ubi solitudinem faciunt, pacem appellant.
——“他们掠夺、屠杀、抢劫,把这一切美其名曰帝国;他们制造荒凉,却称之为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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